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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西區大同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轉知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注意事項及推薦表件各1份(如附件),請踴躍推薦對社會教育具有卓越貢獻之團體及個人。

{{ $t('FEZ002') }} 市立大同國小|

一、依據教育部111429日臺教社()字第1112402050號函辦理。

二、請將紙本推薦表一式3份暨相關證明書文件及活動照片(6)等各3份(以上請附上電子檔光碟,照片檔解析度須符合推薦表規定),於111630日(週四)以前報府彙辦,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三、本市各機關、學校、社教機構及依法立案之民間團體,均得本於職權主動推薦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

四、凡曾接受全國性或本市表揚之團體及個人,五年內不再受理重複推薦。

五、推薦表之項次內容,請確實依規定填寫,以利彙整與評審:

()「卓越事蹟」欄以近3年內(1087月至1116月)之重要事蹟為主,並依事蹟發生先後條列敘明。

()推薦單位請務必填妥具體推薦理由及符合實施要點之第○點○款等相關資料後於「推薦單位」欄加蓋印信或戳章,並備妥有關證明書文件及活動照片以供參考。

六、旨揭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教育部網站下載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資料下載。

七、推薦表及申請推薦繳交之證明書及文件相關資料,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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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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