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大同國小|
嘉義市114 年度推動全民國防教育藝文競賽實施計畫
壹、甄選主題:
一、請依照下列主題擇一創作,題目自訂:
(一) 慶祝九三軍人節:
請描繪國軍保家衛國的英勇形象,表達對國軍將士最崇高的敬意,激發國人愛國熱忱。
(二) 緬懷建國艱辛,紀念辛亥雙十:
請以國旗及國家為創作元素,發揮創意,彰顯國人大愛情操。
(三) 守謢國家安全,全民國防你我有責:
請以「全民國防」為創作理念,展現全體國人實踐與支持國防的具體意象。
(四) 聞聲救苦的現代化國軍:
請以「現代化國軍」為題,描繪心中對國軍「聞聲救苦」的義勇形象,向勞苦功高的國軍
將士們表達崇高敬意。
二、甄選組別、項目(以114 學年度就讀之年級組別為準):
國小組:繪畫。(每校請每組至少報送2件)
1、國小低年級組:國小1-2年級學生。2、國小中年級組:國小3-4年級學生。
3、國小高年級組:國小5-6年級學生。
貳、甄選規定:
一、收件日期:本校收件至114年9月17日(三)止以利彙整送至承辦學校,逾期不予受理。
二、作品規範:
(一)參選作品以個人創作方式為限,不得抄襲他人創作,每一參賽者報名件數以一件為限,
曾參加任何競賽之得獎作品,亦不得參加甄選。
(二)作品尺寸為八開畫圖紙(不得為白報紙)。參賽者可自行使用繪畫工具,如鉛筆、彩色鉛
筆、蠟筆、彩色筆、水彩、剪貼等工具。
(三) 未符上述規範,均為「不合格」,不予參加評審作業。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表如附件1、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附件2。(請於大同網站公告訊息處下載)
(二)參選作品以校為單位,統一收齊後,以郵寄或由各校送達南興國中學務處
(三)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得獎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均應填寫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
書」,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嘉義市政府;未滿20歲應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簽章,未填寫者
將不納入評選。
(四)如利用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應於交件時檢附來源依據或相關證明文件。
參、獎勵方式:
一、國小組繪畫:低中高年級各取前3名優勝作品,分別頒發獎狀一紙及圖書禮劵
(第1名1,000元、第2名800元、第3名600元)。
二、各組參賽如達15幅作品以上另取佳作1至5名(由主辦單位決定),頒發獎狀一紙,以資鼓勵。
肆、一般規定:
一、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預先留取備份。
二、報名參選作品有缺繳相關文件者,得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補齊送審,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府擁有對得獎作品重製、改作、編輯、公布等權利,並於蒐整輯錄後,製作光碟發行各單位
及各級機關、學校,供全民國防教育活動宣導與運用。
四、得獎作品如使用於軍教活動、網際網路或出版光碟時,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獲獎人並不得再
以該作品參加其他任何相同形式之競賽或甄選。
五、甄選作品經評選未達或超出預定甄選名額,得經評審審議後,酌予增加或減少獎項名額。
六、曾參加過其他競賽之得獎作品,均不得參加本次比賽。
報名表及授權書請至附加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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