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大同國小|
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3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01409B號令發布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17297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協助提升本市本土語言教學輔導團成員之專業素養。
(二)增進本市教師本土語言教學專業知能。
(三)針對加強本土語文的文學涵養與人文關懷。
(四)研發教學示例,提供本市本土語文教師參酌。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五、承辦單位:嘉義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六、參與對象:全市國中小學生、教師、社會人士
七、辦理方式: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文學作品甄選
(一) 甄選作品類別:現代詩、散文二類。每人各類至多2篇為限。
1.散文:社會組、教師組至少1000字,國、高中(職)組至少800字,國小
組至少500字為限。
2.現代詩:60行以內。
語不限但須註明使用之拼音系統)
(二) 甄選組別
1.閩南語:教師組、學生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社會組
2.客語:教師組、學生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社會組
3.原住民語:示範組
(三) 甄選主題:關懷母語文化或顯現在地化特色。
(四) 參賽資格:
1.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在嘉義市公私立學校就讀之在學學生。
2. 教師組:在嘉義市公私立學校服務之在職教師。
3. 社會組:在嘉義市公私立學校服務或設籍之社會人士。
八、送件方式:
(一) 請檢送
1. 作品含紙本以及電子檔(需word和pdf)。
(1)紙本作品務必有題目,但請勿書寫學校名稱及姓名。
(2)作品超過一張以上時,請務必裝訂,並標註頁碼。
(3)作品之電子檔請以「學校名_作者_作品題目」為檔名,例如「民族國小_王曉明_雨天」。
2. 報名表(紙本)【附件一】。
3. 授權同意書(紙本)【附件二】(一件作品一份授權書)。
4. 報名清冊(紙本及電子檔):含學校/單位名稱、語言別、組別、散文參賽作品名稱、作者、指導老師姓名(電子檔word檔即可)【附件三】請核章。電子檔請上傳至雲端https://reurl.cc/Adbg4Z各校資料夾內;核章後之報名清冊、作品、報名表及授權書紙本,請依上述順序以迴紋針裝訂,並依參賽組別彙整後,逕送嘉大附小教務處教學組。
九、收件時間:113年4月10日到4月17日。
十、評審:
1、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
2、評審標準:內容50%、音韻及修辭30%、創意及其他20%。
十一、成績公布:113年5月8日,公告於嘉義市本土語言輔導網站;獲獎作品將掛載於嘉義市本土語言輔導網站,作為數位化教材。
十二、優勝錄取名額及標準: 各組擇優錄取,特優、優等及甲等數名給予獎狀乙紙(各擇優錄取參賽作品之25%),並得擇優增減名額。
十三、課程管考及獎勵機制: 承辦本活動相關人員,依嘉義市教育專業人員獎勵準則敘獎。
十四、本計畫檢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審查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五、經費來源: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市推動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計畫經費項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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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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